7月9日下午,葉先生拿著購物小票和已過期的咸肉來到沃爾瑪五棵松店,要求超市就過期食品問題進行賠償。葉先生稱,問題食品是7月7日傍晚花169元購買的,當時購買后就發(fā)現(xiàn)有問題,來到客服中心維權,但當時負責人都不在,他留下電話后便離去。第二天,一位超市促銷員給葉先生打電話,稱可以賠償100元,被葉先生拒絕。
葉先生從沃爾瑪五棵松店買到過期咸肉,前去店內(nèi)維權時與促銷員發(fā)生沖突,并一度驚動警方。昨天,該店一位負責人回復北京晨報記者,懷疑對方是打假者,且懷疑問題商品被調(diào)包,但店方未拿出證據(jù)。消費者稱,準備走法律程序起訴。
北京晨報記者注意到,葉先生購買的是一種密封包裝肉類,生產(chǎn)日期為2013年12月20日,保質(zhì)期為6個月,照此推算,該商品應在今年6月20日前下架。但葉先生的購物小票顯示,他購物當天為7月7日,也就是說,該商品已過期17天。
7月9日下午,葉先生再次到沃爾瑪五棵松店維權時,客服中心喊來負責該食品的一位科長和促銷員,雙方就賠償問題言語不和,發(fā)生肢體沖突,并驚動警方。
北京晨報記者在超市試圖采訪一位負責人,對方稱正在協(xié)調(diào)解決。客服人員透露,按照規(guī)定,消費者買到過期食品應該賠償10倍,但錢是由廠家出的。北京晨報記者在現(xiàn)場等待近兩小時,沃爾瑪方面也沒有人出面正式接受采訪。最終,記者留下聯(lián)系方式離開。
昨天,沃爾瑪五棵松店一位胡姓負責人給北京晨報記者致電,稱葉先生像是打假者,超市員工多次見過,“我們懷疑商品被其調(diào)包,因此不愿賠償”。但胡先生也強調(diào),這些也只是初步推斷,并不是最終結(jié)論。胡先生稱,沃爾瑪超市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清查商品,一般保質(zhì)期6個月的會提前10天到1個月左右下架。
葉先生并不回避打假者身份,但對超市懷疑其調(diào)包一事表示憤怒,“既然他們不愿賠償,那咱就走法律程序解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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